第31章 准备买玻璃珠(1 / 1)

刘奇在一处石屋旁现身,他睁开眼后,立刻举起手中的冲锋枪,警觉地环顾四周,查看是否有上次那些人留下蹲守。然而,他左瞧右瞧,发现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,只能略带失望地放下手中的冲锋枪,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。总不能拎着这把汤姆森冲锋枪去买房租房吧?这和当年的国/军和脚盆鸡军队有什么区别?自己似乎还没有落魄到用枪的地步。嗯,既然不动用枪械,那就只能动用孔方兄了。不过……“总共还剩下九十七个银币!可凭借这点银币能买到房子吗?”刘奇数完了放在野战背包里的羊皮钱袋中的银币数量后,对这点银币能否买到房子表示怀疑。即使是在几千年前的青铜器时代,贝拉城的房地产价格也不会低到用几十枚银币就能搞定的程度吧?饱受天朝高额房地产市场折磨的刘奇,对自己目前的身家(无论是在帝国时代还是现实世界中)都没有信心。毕竟几十枚银币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几千块软妹币,从来没有听说过现在的天朝在哪个城市,即使是小县城,用几千块钱就能买到房子的,后面加个零也许可以在乡下建起一栋房子。但在县城里,大概除了西北那边的县城外,在内地县城是买不到房屋的,更别提沿海那些贵得吓人的城市了。以此类推,即使青铜时代的房价不如天朝的经济支柱房地产行业(吐槽中,勿怪),也不至于便宜到像大白菜一样的地步。“算了,先找人看看这附近有没有可以出售珠宝的店铺,然后出售这些玻璃珠,顺便询问一下有没有房子出售吧,租房子不是长久之计……”刘奇想了想,还是决定在贝拉城买一套房子,然后在里面搞个地下室来存放那些军火物资。当然,如果本来就有地下室的房子出售那就更好了。租房子对自己这个在外面一天相当于这里十天的人来说不太适用。嗯?什么?难道不能把那些军火物资放在荒郊野外,用油布盖上或者掩埋起来?或者找个岩洞之类的地方放置?亲,这可是枪 z1danyao 啊,不是那些冷兵器,放在荒郊野外实在太不安全了,谁知道哪个家伙会看到这些金属物品,然后顺手拆了拿回去锻造武器。另外,把东西放在岩洞里也不靠谱,谁知道合适的岩洞在哪里,总不能自己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去深山老林中寻找,然后再搬运东西进去吧。不说在岩洞里面如何存放这些军事物资,光是时间自己就耽误不起。有这个闲工夫,还不如直接买个房子,在贝拉城里面暂时存放起来。相信这些古代土鳖对这些枪械武器还没有足够的认识。下定决心的刘奇看了看周围,便走了出去。

……

身上披着迷彩披风的刘奇,吸引了周围罗马人的眼球,但他根本没有理会那些好奇的罗马人指指点点的样子,很干脆地使出了屡试不爽的银币战术(用熟练了都),让一个路过的罗马人带他去可以出售珠宝的商铺。不得不说,银币战术几乎是无敌的,起码在贝拉城和天朝应该是无敌的,至少在问路这种小事上是百试百灵。手中有枪的刘奇,现在可不是那个要拎着一把小斧头和破旧锅盖提心吊胆的土鳖了(这算不算骂自己?),已经进化到二战水准的他,只要和敌人保持距离,在子弹充足的情况下,干掉一两百人是轻轻松松的事。嗯,即使被近身了,他手中还有 1911 和砍刀呢,至少比先前拎着一把小斧头要好得多。所以,现在看着前面带路的那个罗马人,刘奇丝毫不在意他会把自己带到哪里。如果像上次那个叫乌啥啥(乌尔特:他妈的老子有名字好不?)的人一样,不怀好意地把自己带到偏僻的地方杀人劫财,那他手中的汤姆森冲锋枪可就等着开火了。不过,这次的罗马人没有搞任何小动作,他将刘奇领到了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指引着刘奇,告诉他这里大多是贩卖出售各种金银首饰和珠宝的地方后,满脸笑容地带着两枚银币回去了,没有任何贪心的举动。

“……看来得逐个看看,询问价格了,要货比三家啊!”看着这条人来人往,不时有身着华丽装饰衣物、带着奴仆的贵妇和少女进出各个店铺的街道,刘奇对自己货物的价格不由得又提高了一个档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