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三十四章三个礼物(1 / 2)

外国友人的眼眸瞬间发亮,湛蓝色的瞳孔璀璨如耀眼的蓝宝石。

“我们原本计划再过三天就回国,但为了如此美味的罐头,我们可以在华国多停留一段时间。”

“华国是除了我的祖国外,我最喜欢的国家。”

外国友人如此称赞华国,徐婉宁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,一股爱国的热情从胸腔里熊熊燃烧了起来。

“我很高兴你如此喜欢华国。如果条件允许的话,你们可以去一趟京市,那是我们华国的首都。”

“你是京市人吗?你会回京市吗?”

徐婉宁点头:“对,我是土生土长的京市人。等我忙完手头的事情后,会立刻折返回京市。只是时间可能会有点久,大约要一个星期左右。”

“一个星期而已,我等你。”外国友人笑容绽放:“京市是华国的首都,一定有无限的机会,我可以去京市寻找商机。请问你可以留给我一个联系方式吗?”

徐婉宁从随身背着的挎包里找出了纸笔。

她先用汉字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写了一遍,又用外语写了一遍。

“我叫徐婉宁。如果你们到了京市,可以去城东的徐家铺子酒楼用餐,那家酒楼是我开的,相信会让你们有美好的用餐体验。”

“徐,很高兴认识你。我和我的家人会在京市的徐家铺子酒楼期待跟你的下次见面。”

“我叫艾利克斯,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。”

徐婉宁抱着三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回了自己的小包厢。

汤婷正趴在小桌子上记笔记,听见脚步声,下意识的抬眸看了一眼,惊叹道:“你出去了一趟,是去买特产了吗?”

徐婉宁摇头微笑:“是餐车里,那个外国友人送的礼物。”

汤婷望着包装盒上罕见的蓝色蝴蝶结,忍不住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,“婉宁,可以打开看看吗?”

“当然可以。”

徐婉宁和汤婷一起将三份礼物打开了。

三个礼物盒子,里面装着的礼物都不同。

其中之一是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,第二个是一双高跟鞋,最后一个盒子里装着一个精致的手拿包。

“天哪,这条裙子也太好看了吧。”汤婷眼冒星光,巴不得立刻穿在自己身上转两个圈。

“但是这个裙子的设计过于繁琐,好像不适合日常穿。”

“对,这是礼服裙。外国人比较喜欢举办一些派对,礼服裙就是在派对上穿的。”

而徐婉宁手中的这件礼服裙,属于格外好看的那一种。

不说层层叠叠的设计,单单是裙子上的碎钻,就足够抓人眼球。

浮夸但又出奇的和谐。

还有高跟鞋。

不同于现在华国市面上流行的粗跟鞋,这双鞋是细高跟。

但跟高只有五六厘米的样子,是小猫跟。

还有手拿包,上面也镶满了钻石。

徐婉宁可以想象到,穿上这套裙子,再搭配上高跟鞋和手拿包,会有多好看。

虽然这不是她平时喜欢的风格,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呢?

饶是在后世见过不少美丽衣裙的徐婉宁,也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目光。

古着之所以盛行,是因为这个年代的东西,独一无二,美到令人窒息。

“婉宁,这件裙子很贵吧?这双鞋子看起来也不便宜。”

徐婉宁摇头:“具体价格不知道,但确实不会太便宜。”

“如果我能穿上这样美的裙子,再搭配上这样的高跟鞋,该有多好看。”

至于手拿包,则被汤婷直接忽略了。

这个手拿包小巧精致,固然好看,但就是因为太过精致的缘故,容量太小,不适用,仅仅只是起到了一个装饰的作用。

反而显得有些累赘。

汤婷的话,让徐婉宁的心里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
这个年代的衣服确实单调,稍微有一点点花色的,都会受到极力追捧。

尤其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,受够了灰黑蓝这几种雾蒙蒙的颜色,都巴不得将鲜艳的颜色穿在身上。

所以,林母根据她的设计做出来的那几件衣服,还有用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布料做出来的头花,才会那么受欢迎。

如果,她开一家服装厂,制作一些款式新颖的衣服卖出去,应该能大赚一笔吧?

她在淇州买了两块地皮,还没有想好做什么,不如尝试一下开服装厂和鞋厂。

徐婉宁有预感,这两样生意肯定能挣大钱。

她不缺钱花,但是有了赚钱的营生,也不会傻乎乎的往外推就是了。

不同于她不想靠炒房这种捷径来挣钱,开厂子做生意,才是她赚钱的宗旨。

汤婷见徐婉宁忽然陷入了沉思,不由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,“婉宁,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