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两百二十六章 玩笑(1 / 2)

陆逊所说的大小姐,也是高中时期他们班的一个女孩,大小姐自然是外号,褒义的那种,不是在说大小姐脾气。

高中时代,这位大小姐,非常的豪气,动不动就请全班吃雪糕喝饮料,且还很有义气,外加其长的好看,英姿飒爽的性格,配上单高马尾,在那个时代,无疑是爆杀了。

而赵成这个人,无疑是个真正的纯爱战神,永远不会同时喜欢两个女孩,原因也很简单,他这个人,只喜欢最漂亮的。

所谓初心不改,说的大抵就是他了。

这种情况下,但凡分班,往往就意味着,他的爱会出现一场转移。

但高中时期,却是好巧不巧的,当时学校改制,分班没有那么频繁了,高中三年,总共就分过一次班,还没有把他们分开。

赵成那个时候,也比较笨拙,喜欢一个人,只会舔着脸往人家身边凑,至于说周末约出去玩,放学后约出去散步…,总总正确的攻略方法,他那时候,还没有这么高的等级。

于是乎,一来二去,他就成了大小姐的“马仔”。

至少在周围人看来,就是这样。

三年马仔生涯,别的不说,至少是在混吃混喝这件事情上,赵成属于是赚到了。

仗义的大小姐,自然不可能亏待他这个马仔,而他高中时候的学校,因为是市里最好的学校,富家子弟扎堆,各种学生私下里组织的课余活动数不胜数。

当然,在学生时代,各种各样的圈子就已经形成了,富家子弟是一个圈子,赵成这种靠着实力自己考进去的,又是另一个圈子,有人带着,才好混吃混喝。

而赵成当时,对于所谓的喜欢不喜欢的,也是懵懵懂懂,只感觉喜欢一个人,能和对方待在一起,就已经很好了,并没有更多的想法。

这种情况下,班里的许多人,其实都是在看乐子的,因为没人感觉赵成可以成功,只有仗义的迅哥,很早的时候,就开始给赵成出谋划策。

一个单身的人,教另一个单身的人怎么谈恋爱,这件事情,听起来的确有些魔幻,但当时的生态就是这样。

然而,纵使有着陆逊的助攻,直到毕业,赵成依然是“马仔”,就连在毕业的时候,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自爆,都未曾发生。

这倒是让不少想要看乐子的人失望了。

而后续,随着赵成阅历的增长,特别是大学毕业,开始工作一段时间后,许多事情,直到那时候,才回过味来。

喜欢一个人的事,是不可能藏得住的,不可能,所有人都知道了,但当事人,就和电影里演的一样,就是察觉不到。

不过是,虽然察觉了,但故作不知而已。

喜欢的情绪的确诚可贵,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,就那个年岁,普通的女孩,都会幻想会有一位盖世英雄踏着七彩祥云来娶自己,而像大小姐这样的大姐头式的女孩,更是崇拜强者。

至于赵成么,那个时候大抵是属于蠢萌无害的小白兔,和盖世英雄半点都不沾边,自然不在对方的考虑范围。

念及此处,赵成却是想到了自己轮回转世,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之后,当时的自己,固然还没有觉醒前世的记忆,但相比前世,却是多了一分果敢和决断的。

差不多的年岁,面对类似的事情,却是做出了全然不同的选择。

而这样的差异,绝不仅仅是因为两世的成长轨迹不同,更重要的,还是自己踏入轮回之前,便已经在后续的时光和经历之中,磨练出来果敢和决断的品质。

这份品质,并未被轮回所磨灭。

昨日种种,此刻再看,倒是给了赵成一种,如同陈酿的美酒一般的滋味。

没有人会永远是个孩子,孩子终有长大的一天,岁月和苦痛,会在人身上,铭刻下年轮,并赋予其,或是正面的,或是负面的品质,并让人面目全非。

不过,于他而言,过去的自己,并未死去,不是如常人一般的昨日种种昨日死,今日种种今日生,过去也好,现在也罢,都只是他的一面面,所有的面貌组合起来,才构筑成了完整的他。

念曾经岁月,在许多幻想里,那时候的他,不是没有幻想过,有一日突然变得非常强大,获得强大的超能力,然后再出现在昔日那些小伙伴的面前。

十年之期,龙王归来。

最好等到聚会的时候,聚会到一半,有一大群穿着黑色西服的壮汉突然闯入,然后全部朝着自己跪下,说是事态紧急,还请自己出山,主持大局…

再然后,轰鸣的直升机直接飞来,自己对着所有人歉意一笑,说今天只能到这里了,然后三两步就飞到了直升机里,只留下一堆懵逼的人。

但真当自己超凡入圣,反倒是没有这样的心思了,相较于“人前显圣”,他反而感觉,就这样平平淡淡,反而更有滋味。

种种心绪,都是刹那生,刹那么。

面对陆逊的热情,赵成笑道:“迅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