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骨灰盒里藏着两套四合院(1 / 2)

于弘文夫妻劫后余生,心悸之余,面对林毅轩的提问,显得很迷茫。

于弘文经商非常讲究仁义,要不他怎么会回国投资呢,在商场从不得罪人。

他来大陆,做的也都是于国于民的好事,真想不出谁要这么狠心害他。

“此地不宜久留,这一伙人被抓,难保他们不会再派人过来,明天你们就返程回京。”

林毅轩出于安全考虑提议。

“可是——”陈晨不舍地看向锦书。

她刚跟女儿相认,女儿刚刚还叫她妈妈呢。

“我们本来也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,你多留在这一天,风险就多一点。”锦书拍拍她的手安抚。

“我们回京后,有的是相处机会。”

锦书来黑市的目的就是查身世,现在她的身世已经水落石出,她在这座城市就没有逗留的必要了。

“小妹说得对,妈,你要真舍不得她,咱就在她家附近买一套院子,你只要回京就住在那,想见就见。”

于瑞言跟着劝道,现在这情形,已经超出他们的掌控了,留下来是太危险了。

虽然妹夫一身绝学,可双拳难抵四手,好汉架不住人多。

这次刺杀人家带着枪,难保下次还带枪来。

“两孩子说得对,郑秘书,你现在就订机票,我们明天走。”于弘文当机立断。

他也舍不得女儿,但他知道,如果继续留下,或许会给女儿招来杀身之祸。

一家人去了警局做了笔录,回来已经凌晨了,锦书陪着陈晨又说了一会话,这才回房。

这一天对她来说太过惊心动魄了,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。

于家夫妇的飞机定在了早上,锦书唯恐错过送他们,睡前用酒店的闹钟定了时间。

可是当她醒来时,日晒三竿,于家夫妇一行人已经回去了。

锦书非常失望,坐在床上对着林毅轩一通粉拳发脾气。

“我都说了,你如果早起就叫我!”

林毅轩常年在部队,生理时钟非常准,就算没有闹钟,他也能早起。

“咱爸说了,让你再睡一会。”林毅轩改口的也是十分丝滑。

之前对张招娣夫妇,他坚决不改口,因为他们对锦书不好。

但是于弘文夫妇就不一样了,他们是真心疼爱锦书的,配得上林毅轩喊一声爸妈。

“这个,是咱妈临行前给你的。”林毅轩掏出个小盒子。

锦书打开,刚好林毅轩去拉窗帘。

清晨的阳光撒在盒子里5克拉的鸽子蛋上,折射出刺眼的光芒。

这是陈晨给女儿准备的见面礼,据说是出自她自家的矿场。

之所以没有镶嵌,是想让锦书选择她喜欢的款式,做戒指或是项链头冠都行。

“这也太夸张了吧?!”锦书扶额。

她的新妈妈也太傻白甜了吧,出门带这种贵重物品,她是真不怕被抢。

昨天的劫匪肯定不是图财去的,要不怎会放过这种鸽子蛋小极品。

小小一颗,足够在京城换2套四合院了。

“她说她还准备了一首饰盒的珠宝给你,只等着回京后给你。”

林毅轩对媳妇突然成为富豪千金这件事,好像也没特别反应。

对他而言,这就是个好看的石头,比小时候弹的玻璃球好看一些。

“咱们还要出远门,整这么个东西放哪儿啊?”锦书头疼。

最后这价值2套四合院的鸽子蛋,被锦书塞在了骨灰盒里。

林毅轩看她拿出骨灰盒,以及骨灰盒里那些高度相似骨灰的不明粉状物,整个人都麻了。

不得不说,他媳妇在某种意义上讲,挺有发散性思维的。

这创意,让林毅轩这个军事鬼才都自愧不如。

然而林毅轩夫妇此时都没想到,这颗被埋在骨灰盒里被锦书起名为“太奶的荣耀”的鸽子蛋,会在不久的将来,改变整个于家的命运。

孙英全程不知情。

昨天她太累了,吃了晚饭就回房睡,睡了一大觉,全然不知锦书认回了亲爹妈。

更不知锦书的亲生爸妈,在她睡觉时,经历了生死。

这段经历,锦书是三人坐上火车赶赴毛国时,才讲给孙英听的。

如果不是孙英上车后看到那2000件皮衣,她甚至以为儿媳妇在给她讲故事。

故事会里编出来的故事,都没她家儿媳妇的经历精彩。

她家儿媳妇,竟然是流落在外的富家千金。

这个认识让孙英说不出什么感觉,心里有些怪怪的。

于瑞言安排了他家的司机在火车上负责看货,司机见到锦书直接叫大小姐。

这种阶级落差,一下子就出来了。

前一刻,还是跟孙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