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 章(2 / 2)

大唐辟珠记 饭卡 1181 字 7个月前

暗想他脚步轻捷,绕梁无声,也怪不得有此称呼。

曾经吐蕃朝贡来一窝猞猁,她分得一只。那动物外形像猫,耳朵尖上各有一簇黑色立毛,威武机警,又毛茸茸的十分乖巧。打猎时就在马臀上铺一条毯子,让它蹲坐其上随身跟着,扑杀猎物,比猎犬还凶猛。她极是喜欢,出则同舆卧则同榻,爱称‘狸奴’。没想到这么巧合!

气氛尴尬,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先开口说话。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东西,宝珠见他片鱼的手法如同行云流水,非常悦目,想扯开话头,就问:“你这匕首叫什么名字?”

韦训低头片鱼,低声说:“就叫匕首。”

“看起来是件古物。”

十三郎夸耀道:“确实是古董,师父从一座春秋战国时的古墓里淘到的,给了武功最高的大师兄。”

宝珠惊讶道:“刀刃上有金文铭刻,如果是古物,那可是件有来头的利器。你拿来当餐刀使,可是大材小用了。”

韦训轻描淡写地说:“我不认识古字,师父也没有讲过。他自然给了我,我就当普通匕首使。”

宝珠叹道:“如果是把长剑,那定是显贵们人人争抢的宝物了,只可惜是把匕首。”

韦训道:“出土时只是一根锈成铁棒的短剑,师父说其长不足以当礼器佩剑,其短又不能藏匿在衣襟中当暗器,不文不武,百无是处,所以磨去了三寸。”

宝珠一听,心中颇为惋惜。又想这发丘的匪首性情竟然如此偏狭激越,得到宝物也不珍惜,随手摧折毁坏,倒是跟她印象里那个人有点相似。

“我想这个字大概是‘鱼’,难道这匕首是……”

韦训笑着打断了她的猜测:“那用来片鱼不是刚好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