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的过去(1 / 3)

“雷古勒斯。”

口齿不清的念出这个名字的是一个攀在摇篮上晃来晃去的小男婴,他正兴致勃勃的盯着新搬来的摇篮,里面躺着一个与他相貌相仿的婴儿。可能由于到了新环境有些不安和害怕,他撮着一个手指头,灰色的眼珠动来动去,打量着周遭的事物。他很快就被旁边闹闹哄哄的原住民吸引了目光,总像是发呆的小脸上露出也许是代表高兴的表情。

这是婴儿时期的雷古勒斯第一次见到他的哥哥。比他大一岁的哥哥,自他牙牙学语之际,就已经陪伴在他身边了。他们躺在两只月亮似的摇篮里,彼此对望着。

未来,他们会一起学习说话、学习走路、学习这世界的一切,一起手牵手长大。

两个小孩从小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哥哥活泼好动,反应机敏,弟弟则老实安静,反应迟钝。从四岁时,哥哥已经到处乱跑了,骑在家养小精灵的头上胡作非为,不停地招嫌闯祸,嘴巴却又很甜,加上那已经初具美人模子的俏脸,所以没人能真正狠下心来惩罚‘小孩’。而弟弟呢,本来不过是个内向孩子正常的表现罢了——在这鲜明的对比下却显得有些孤僻、不合群了。别的世家有时会来做客、串亲戚,带上自己的孩子。弟弟从不瞎胡闹,他很有礼貌,尤其是对女孩子。他顺从他妈妈教给他的一切,也努力去做好。这只不过是再平凡不过的事了,同样的事,哥哥做的也很好,而且他更受小女孩的青睐。沙菲克家的小姑娘一看见他就脸红,躲到她哥哥后面去了。

似乎只要哥哥想,没有什么做不好。雷古勒斯很高兴有这样一个全能的哥哥陪在自己身边。自己讨厌被关在大房间里听一群大人没完到了的念念叨叨,哥哥就带自己从桌子下钻出来,溜出去玩;自己讨厌在魔杖的督管下学弹钢琴,哥哥就过来胡乱弹一通,把那个教音乐,像求偶的毒角兽一样哼哼唧唧的老头子气走;自己讨厌在妈妈的强迫下和一堆不认识的调皮小孩玩,哥哥就三言两语把他们都哄走。在年幼的雷古勒斯心里,哥哥是那么的厉害,崇拜和喜欢是理所当然的。天真的依赖,密不可分的兄弟,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割开来。他们手拉手,就像是约定那样交换誓言。

这对兄弟继续长大。哥哥的魔法天赋已经初步显露,他已经能随心所欲的操纵一些小玩意,偶尔还会突然身体悬空,把大家都吓一跳——大家的确都被他唬住了。因此他很得意,他好像打那时起就热衷于恶作剧了。爸爸妈妈都很高兴,为自己的儿子的优秀感到自豪,他们毫不吝啬于对哥哥的夸赞,表现出对哥哥的无尽期待,他一定会长成令布莱克家族骄傲的继承人,未来的每一个后代都会崇敬的仰望那张家族挂毯上他的头像。

弟弟由衷的为哥哥感到高兴,然而他却不得不操心自己的事儿——他还没能显示出他会魔法的行迹,一点都没有。在经历过无数失败的尝试后,他蒙住被大哭了一场。哥哥费了半天口舌才把他哄出来。在无数个看着哥哥在大家面前表演,担忧又自卑的日子过后,他终于有一天显露出他的本领了。这对兄弟庆祝了一番——为了让整个活动更加刺激有趣,哥哥带着弟弟溜出了大宅子,跑到了‘绝对不可以去’的麻瓜的世界。

弟弟惶惶不安,嚷着要回家,可哥哥却对一切都很新鲜,他兴趣盎然,一个劲的东张西望,完全忘记了自己不该来这。他们遇见了三四个正在酷暑下游泳的麻瓜小孩,哥哥勇敢的上去搭话——他像和野人或者小动物那样尝试和他们交流,惊喜的发现对方是和巫师一样的正常人。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弟弟,却发现弟弟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之大吉了。

弟弟担心这次冒险被爸爸妈妈发现,脸上总显出很紧张的样子。但哥哥承诺,有他在,就不会让弟弟受到惩罚。不过这事也一直没暴露,雷古勒斯安心下来。

这对兄弟最爱去的娱乐场所是别墅后面的小花园,虽说是花园,但这里什么花都没有,按照布莱克夫人的说法,那些东西都是没用的东西,只会占地方——所以园子里只种一些时令瓜果蔬菜。哥哥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对地精的巢穴搞破坏,每当捉住一个偷吃植物根茎、给家里造成损失的地精,他都要向家里的所有人炫耀,尽管他并不在乎地精做了什么,只是想显摆一下。弟弟呢,安静的坐在小板凳上看哥哥抓地精,看克利切收菜,他嫌泥巴脏,才不会去碰泥土呢。大人们都说,地上很脏,不要碰。雷古勒斯听取了他们的意见,决定只要有可能就不会碰泥巴。

哥哥不满足于抓地精取乐了。他最近总是不见人影,这让雷古勒斯摸不到头脑。然而,当哥哥神秘兮兮的告诉他,他和外面的几个麻瓜小孩成为了朋友还带回来麻瓜的一些小物件时,雷古勒斯又震惊又生气——震惊的是他怎么敢和那些大人口中肮脏低贱的人说话甚至成为朋友,生气的是哥哥明明在家里有一个玩伴却还朝三暮四。但雷古勒斯只义正言辞的和哥哥说了第一个想法,没想到哥哥非但不接受他的好心规劝,还嘲笑他胆小怕事。于是,那个下午,雷古勒斯气呼呼的抓了一个下午的地精。

哥哥大方的分享给他那些神秘的